报名即将结束,已经报名抓紧时间现场审核,现场审核一般10日结束。
(一)网上预报名
1.时间:2024年1月3-9日
专业要求:公共管理类,工商管理类,医学类,公共卫生类,药学类
备注:部分省要求公共管理类(卫生方向)或卫生管理专业,工商管理类无法报名。平转要求:医学类或药学类以及转岗的人员。过度省份可以用上述专业直接平转卫生管理专业。具体政策以当地为准。
温馨提示: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属地报名的原则,严禁跨市、跨单位或挂靠单位报名考试,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,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。
一、报考条件
(一)参加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,自觉践行“敬佑生命、救死扶伤、甘于奉献、大爱无疆”的职业精神,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、协作精神、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。
2.身心健康,心理素质良好,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。
(二)参加卫生人才评价初级(士)考试的人员,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。
(三)参加卫生人才评价初级(师)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;
2.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;
3.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;
4.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,取得初级(士)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。
(四)参加卫生人才评价中级考试的人员,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具备博士学位;
2.具备硕士学位,取得初级(师)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;
3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初级(师)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;
4.具备大专学历,取得初级(师)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;
5.具备中专学历,取得初级(师)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。
(五)报考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应当具有医学类、公共卫生类、药学类、公共管理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(专业目录见附件),并从事相关工作。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参加考试:
1.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;
2.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;
3.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;
4.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;
5.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。
报名省份汇总: